Tuesday, November 28, 2006

兩種荒謬

今天讀報,看到兩宗新聞:

首先是昨日機場發生的士罷駛。事緣機場的士站經常排長龍,其中一名的士司機與機場保安員因插隊疑雲發生口角爭執,後來演變至警察介入,但警察叔叔調停無功,反而向那位司機說一句「保留追究權利」,火上加油,300名以上的士司機群情洶湧,發動罷駛、慢駛,影響超過10小時。

警察要保留什麼「追究權利」?細閱才知,原來跟司機爭執的其中一位保安員,聲稱那司機說話音量太大,耳朵感到不適,還召了救護車送他進醫院檢查「傷勢」。

任何正常腦袋的人都看得出,這位「耳」嬌肉貴的保安員是在「玩o野」(如果是真事,那位的士司機大可轉行,開館教人正宗「獅吼功」矣;該保安員天天在車來車往的地方工作,耳朵如此「弱不禁風」,也是奇聞)。警察叔叔當然也不會看不出,不知是否太習慣「程序」,總之有人送院就要說句「保留權利」,卻忘記了自己本來是來調停的,有點失職之嫌。

至於那位保安員大哥嘛……保安員的主要工作是維持秩序吧?他反而帶頭把矛盾擴大,這不知道是哪門子的「保安」?還有,這一邊政府才不斷賣電視廣告,呼籲人們別亂召救護車;那一邊身為公用設施的工作人員,竟然如此公然濫用救護車服務?機場管理局諸君是否該「處理」一下這種行為?

當然更荒謬的還在後頭:警方真的用普通傷人罪拘捕了那位的士司機。
我在想像:假如真的上法庭,檢控官是不是要帶個測量聲音分貝的儀器,在庭上量度一下「凶器」的威力?……

不過最荒謬的其實是整個事件:一班supposed應該很成熟的大男人,因為言語而發生的爭執,竟然不能用言語解決,還越鬧越大,鬧成幾百人起哄的大事情,鬧成新聞頭條……
唉,還以為這種事情只會發生在三流古惑仔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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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宗:一名有輕度智障的17歲青年,拿柄玩具槍去打劫銀行,要搶220萬(不知這零丁數目何來),事敗被捕,承認企圖打劫罪,正在候判。

「有趣」的是,青年和他的家長自辯求情(不管在法庭內外)時說,他沉迷警匪槍戰片,被電影「教壞」了,事發前看過吳宇森導演、周潤發主演的《辣手神探》,於是模仿其中打劫銀行場面;現在已經把這些「壞」影碟統統丟掉,以後只買「好」片云云……

老實說,這段新聞的細節寫得有點混亂,我不是完全相信。
不過有一件事情,我倒十分肯定:我看過《辣手神探》不下5次,片裡面可從來沒有一幕「打劫銀行」的場面!這片的影碟到處有售,法官大人或者記者大哥不妨買一片看看,求證一下。

至於說警匪槍戰片會「教壞」人……擺明說是「警匪片」,有「警」,也有「匪」。年輕人為甚麼會有「警」不學,偏要學「匪」?我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,《白雪公主》也有毒皇后,《小紅帽》也有大豺狼。如果小朋友看完硬是學毒皇后和大豺狼,那麼童話故事也會「教壞」人,沒辦法。

3 comments:

xiao zhu said...

真的,荒謬不平的事件確是無日無之。如果是發生在一些公眾地方還好,都會有機會容易引起注意,起碼有機會得到處理。但在我們周遭、以至我們自己親身遭遇過的,又何嘗不是數之不盡?而因這些每日所耳聞、目見、以至親歷的所哽下的不公平,可能對社會會造成更大的影響。因為這些都在不知不覺間埋藏在人心,然後不知道在哪天哪刻爆發出來,到時候....

所以寫blog也真的不錯,當然要用得其所。

烏子虛 said...

第一則事件,算吧,不嬲只有低層次的人才會用「武嚇」和「班馬」來威嚇人家;第二則事件,那些父母拉去槍殺吧!以為自己生個低能兒便不用管教嗎?大可以教育他有些事情不該做;個仔智商低但不是嚴重到要人換尿片吧!

Anonymous said...

第二則事件,我都沒看過報導,不過可能那辯解是低能律師教的吧?不過我倒是原諒那位大嬸,可以令個仔脫罪,就算要她說「打劫無罪」她都會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