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22, 2008

仇恨的火炬


因為在巴黎用身體保護奧運聖火那一幕,殘疾女運動員金晶的名字紅遍全國網路,被捧成了「女神」。

但才兩個星期後,因為金晶公開表示不贊成抵制法資的家樂福超市,她又馬上被同一群狂熱者打成「漢奸」、「走狗」。

金晶不贊成抵制家樂福,理由簡單不過,只是擔心影響在家樂福工作的眾多中國員工。可是再理性的理由,面對熊熊燃燒的非理性仇恨也是蒼白無力的。

我馬上聯想起一個畫面:一群手拿火炬的人。不是傳遞和平信息的「祥雲火炬」,而是點燃獵巫火刑的柴枝。

獵巫之可怕,是人人隨時也可能成為下一個被燒死的巫女。哪管你是昨天的英雄或聖人。

讀小說《一九八四》,裡面那個虛構但又極度真實的大洋國極權,特別設了一個節慶,名為「仇恨周」(Hate Week)。「仇恨周」是幹甚麼的?就是一整個禮拜不停的宣傳和群眾集會,不停地加強提昇對敵人的仇恨。書裡描述,雖然「仇恨周」是強制義務,但有好些人還真的非常投入享受。

主角溫斯頓後來偷讀禁書,明白了一個事實:大洋國之所以不停地跟其他兩國戰爭,不是為了勝利,是為了一直樹立敵人。人民有了仇恨的對象,就可以忘記自己的貧乏。

仇恨,是一種能夠讓人陶醉的麻藥。

「憤青」們口中常常掛著的「愛國」是甚麼呢?說穿了,沒有甚麼實質內容——除了不停地找出下一個仇恨的對象。

他們的「愛」,只能用「恨」來定義,那其實是一種無能。細想,蠻可憐的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We didn't really experienced how Cultural Revolution came around but I think we can now se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