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02, 2010

《都市日報》專欄文章(1月15-29日)

一直忘記將《都市日報》的專欄短文『匹夫之勇』轉貼這兒。現在一口氣貼上1月15至29日的三星期文章:


《綜合格鬥》 -- 1月15日


幾天前有幸觀賞香港歷來首次舉辦的MMA(綜合武術)拳賽 —「武林傳奇」(Legend FC)。我自從90年代初就愛上這種規限甚少的格鬥賽,家裏塞滿相關的DVD;現在終於有機會第一次現場看,興奮不言而喻。親臨觀戰,格鬥家的熱血溫度,彷彿直接透過場館空氣感染而來,甚麼高清轉播都無法比擬。

MMA是Mixed Martial Arts的縮寫,顧名思義,就是不論站立擊拳踢腳,還是滾地鎖摔纏鬥都容許,對拳手的技術要求很全面,廣被視為武術家的終極考驗場;比賽也因此變數甚多,常有令人意外的突發逆轉,十分刺激。

MMA在美、日早已是主流運動,「億億聲」的大生意,連內地也有「英雄榜」職業賽事,規模不俗;但香港一般人仍然對MMA頗為陌生,較大曝光反而是在電影裏︰葉偉信導演、甄子丹主演的《殺破狼》及《導火線》,創新的打鬥場面就採用了大量MMA打法。(我跟葉導演閒談過,原來他也是MMA迷,對明星拳手如數家珍。)

MMA拳賽容易給人「殘忍」的印象(其實傷害低於職業拳擊),還以為香港政府官僚不會批准,想不到這次有心人真的搞得成。可惜售票反應似乎不太理想,寄望搞手未因此氣餒,繼續在香港鼓動MMA之風。




《小說作家》 -- 1月22日


一個人,能夠做着自己夢想的工作,做了十幾年都「仲未死」,自覺已是天大幸運。

每想及此,就不敢抱怨工作辛苦。趕稿期間,朋友看見我那雙超級熊貓眼而發出同情的嘆息,我通常都是淡淡回以黃子華金句︰「係咁㗎啦」。

事實如此。搵食,誰不辛苦?聽過不少人,為生活和家庭,逼着做不喜歡的工作;但似乎沒怎麼聽說過,有哪個小說作家是被逼着當的。既然是自己的選擇,抱怨個屁?

也常有人問︰寫小說是不是很孤獨的工作?當然啦。一個人長時間對着稿紙或電腦,沒有助理、拍檔或同事……能夠忍受 (或者享受?) 這種孤獨,是做小說家的先決條件。

但從另一角度看,一部小說,其實是在跟無數素未謀面的人,進行一種奇妙的溝通。本來只是獨自躲在房間寫下的故事,你永遠不知將來何時何地觸動了誰。我相信,這種想把自己想法向世人傳達的迫切欲望,多少是推動每個作家拼命去寫的最原始動力。

因此我雖身為韋家輝「粉絲」,卻對他的近作《再生號》完全投入不了。電影的男女主角都在寫小說,目的是為了替自己「療傷」。可是我絕對無法認同,一個人只為了自己而去說故事。

書,應該是寫給別人看的。




《MK神功》 -- 1月29日


在我輩練武之人眼中,行旺角,簡直是鍛煉身手技巧的黃金機會。

舊武術書上看過,從前練武者會在空地密密豎立木樁,人在樁陣空隙穿插,苦練步法身法;可旺角街頭天天就有現成這麼一個「樁陣」— 還要是活動的!走一趟彌敦道或西洋菜街(若想提高難度可選周末假日),行人密過少林寺「木人巷」,而且隨時左面出現一串滴着紅黃醬汁的辣魚蛋炸大腸,右邊走來一個只顧聽手機橫衝直撞的「盲毛」,危機四伏;後面一傳來軋軋之聲,就是送貨大佬的手推車駕到,更是當者辟易。要想毫髮無損走到目的地,高度要求身步眼耳合一,每星期多走幾趟,包保武功大進。

碰上下雨天沒撐傘,危機就馬上提升一倍,無數尖細傘骨迎面襲來,上述閃避身法已經不足應付,詠春攤手拍手等嚴守中上路的招式,馬上派上用場。

街頭還有一種傷人利器,就是香煙。實在有太多人只懂抽煙卻不學拿煙,繁忙街上隨時亂揮亂舞。經過兩次慘痛「中招」經驗,現在我每走近途人身側,就觀察他垂下的手指間有沒有東西。長期培養了這種警覺,以後如有人想暗藏兵刃偷襲我,嘿嘿,門都沒有。

不過就算練就絕世神功也好,也難應付最近出現的一種邪派歹毒暗器,名曰「腐液彈」。警察大佬,還得靠你們了。

3 comments:

黑人 said...

讚!

MK 那篇完全感同身受
小弟身長六尺,最驚5尺5,6的人開住雨遮行街,因為小弟的頭臉位於他們視界盲點

實戰經驗,擺著小念頭伏手護面確有功效

子葉 said...

我還以為是版權原因而不能在這裡轉載。但你這樣算不算一稿兩投呢,喬大?:p

喬靖夫 said...

沒問題的,已經跟報章編輯有共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