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07, 2010

擦鞋

曾蔭權受訪說,自己閒來喜歡擦鞋放鬆心情,又引起一陣訕笑和大造文章。這次我倒很同情他,也相信這是真心說話,只是放在不適合的語境裏,變成笑話。

他說這方法是爸爸教的。曾老 先生是警察,這倒非常合理。撇去道地俗語的另有所指不說,擦鞋本身其實是一件非常man的事情,尤其軍警成員,為自己擦出一雙光可鑑人的軍靴,乃是榮譽感和紀律的表現,軍營的必修課。

軍隊的嚴格擦靴方法叫Spit Shine,顧名思義,是用唾液(Spit)配合鞋油來擦。其實多數人都是用清水來代替,不過很久以前讀過一位華籍英兵寫的書,他堅持說唾液因為有少許黏性,比用水擦出來更亮,真的可以做出「照鏡」的效果。

我也試過按這方法來擦皮鞋,未知是否心理作用,果然好像比較亮——不過穿着這雙鞋出街時,是絕對不能把這倒胃事情告訴別人的。

我也有一段時間喜歡擦鞋,主要是受電影影響︰那時很迷《的士司機》,羅拔迪尼路為刺殺總統候選人作各樣準備,其中一幕是很仔細地擦他那雙牛仔靴,我覺得那樣子酷透了,也就有樣學樣,把鞋油甚麼的都買來研究怎樣擦。現在倒少了這樣的閒情,貪方便快速,一瓶即用的擦鞋水隨便塗塗就算了。

曾生不是羅拔迪尼路,大概都應該很難吸引今日年輕人學擦鞋矣。

(原載2010年3月26日《都市日報》)

1 comment:

子葉 said...

跳了一篇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