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anuary 11, 2012

綜合格鬥進化之路


記得是1994年的某一天,在「金獅影視」錄影帶租貸店(已結業)閒逛時,偶然發現一套名叫「終極格鬥冠軍賽」(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,簡稱UFC)的擂台比賽片,封面介紹大字標榜:「沒有規則!」(There are no rules!),由空手道、柔術、拳擊、相撲等不同門派武術好手在八角形鐵籠內比試。我這武術迷當然不錯過,最初還抱著「應該是假打的吧」這最壞打算租下來,怎料拿回家一播放,看得目瞪口呆,真的是實牙實齒的無限制決鬥!那暴力程度甚至有點賭命的味道。這就是我最初觀賞綜合格鬥賽(Mixed Martial Arts,簡稱MMA)的緣分。


嚴格來說綜合格鬥的誕生歷史遠比UFC早(巴西早在1920年代就有類似的自由格鬥賽,稱為Vale Tudo),不過從90年代初的UFC開始,才真正受到世界的廣大注目,則是不爭事實。

早期的MMA比賽,參賽者當然不乏優秀武術家,但包裝推廣卻不脫「血腥暴力奇觀」色彩,充其量只是小眾趣味。意想不到的是,這項競技經過數度演變,漸漸成為一種規範運動,受歡迎程度更是極速擴張,在不足二十年裡變成規模龐大並打入主流的世界性職業運動,僅僅一代人就觀察到整個成長過程,實在是個不小的奇蹟。


今天UFC吞併了多個競爭對手,成為世界上最大的MMA組織,每月都有賽事舉行,現場觀眾以萬計(近期在多倫多舉行的UFC 129有超過五萬五千人),付費直播的全球購買數量動輒上百萬戶,已經成為估值十億美元以上的巨型娛樂產業,相當於幾支NBA球隊。要知道UFC在十年前易手給現母公司Zuffa時,成交價才僅僅二百萬美元,可見這項運動的增長速度是如何驚人。

MMA運動的發達,當然有很多相輔相承的實際因素:選手與訓練館的數量和質素大大提昇;格鬥技術的研究漸漸往專精發展(我見過UFC前冠軍BJ Penn所寫的MMA格鬥術指南,厚度堪比商業電話簿),不再是從前隨便找各種武術家「拉伕上陣」;大型資本的投入……這些都是很決定性的助力。但如果以娛樂創意產業的一面來檢視,MMA成功變身打入主流,乃是一場尋找形象的大作戰。

正如前面說,UFC早期推廣主要販賣血腥刺激,雖有一定的小眾市場,比賽卻一度被美國三十多個州禁止舉辦(主辦單位竟然還將這當作賣點!),這樣的「奇觀式表演」自然難以推展,甚至遭禁於主要有線電視頻道之外,頓時陷入財困。

這時候UFC進行了第一次重大的改革,效法拳擊般制定出較「文明」的競賽規則,選手分重量級別比賽,並由赤手打鬥改為穿戴露指拳套,全力朝著運動化發展;整個運動的名稱,在那幾年也漸漸統一用上比較正面的「綜合格鬥」,取代了之前流行的「無限制」(No-Holds-Barred)、「籠鬥」(Cage Fighting)或者「極端格鬥」(Extreme Fighting)這些有殘忍意味的稱呼。這些改革終使MMA運動獲得解禁,令其生命得以延續。


中期的UFC仍然是一盤虧蝕生意,這時期的推廣則有點模效職業摔角,利用不同拳手陣營間真真假假的不和,去營造「恩怨對決」的色彩。這種雄激素滿瀉、壞孩子當道的形象氣氛,也許能吸引一批愛好宣洩的男性觀眾,但在主流體育粉絲眼中則頗為幼稚,難以將MMA視為如拳擊或美式足球賽的「入流運動」(legitimate sport)。

UFC易主後,新公司藉著與拳擊界的關係,開始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場舉辦大型賽事,漸現起色;但他們最重要一個動作,是把新人選手的選拔過程,製作成電視真人秀「終極鬥士」(The Ultimate Fighter),因而成功「入屋」。


這節目基本模仿「生還者」一類真人秀,十幾個參賽者同居一家大宅,數個月裡一起訓練並進行淘汰比試,全程紀錄他們的生活方式。這節目最大的成功,在於讓觀眾看到MMA拳手的艱苦訓練,大眾開始了解拳手並非一堆只懂上台互毆的流氓惡棍,而是要靠意志、紀律和智慧才能成功的頂尖運動員。


這節目大大增加MMA在主流媒體的曝光率之餘,更重要是終於建立出讓人認真對待的運動形象。到今天MMA明星已經是經常當健身或潮流雜誌封面主角、客串演出一線美劇、上電視台脫口秀受訪、出版自傳賣個滿堂紅的體育名人,這些在十幾年前,都還是難以想像的事情。




MMA勃興的另一效果是帶起週邊產業,特別是MMA的主題便服。情況一如滑浪在80年代運動化後,做就出巨大的商業潮流文化,就連滑浪板都沒碰過的年輕人,也會帶著嚮往之情光顧Quiksilver或者Billabong;又如不打不看籃球的人,一樣照穿Air Jordan球鞋。還記得去年我在加拿大一家酒吧看UFC現場直播,裡面的年輕觀眾十之六七都特意穿上MMA品牌Tee,絕對是全情投入。可以想見未來MMA的發展,必然是往潮流文化之路進發。

(原載2011年6月《星島日報》及《頭條日報》)

2 comments:

暗黑的卡夫卡 said...

Great article...and I think for 2011, we have first real serious attempt from hollywood targeting mainstream audience. "The Warrior"

Also, "我見過UFC前冠軍BJ Penn所寫的MMA格鬥術指南,厚度堪比商業電話簿" - his book is mainly ground skills...not striking at all!

喬靖夫 said...

卡夫卡:那套戲你有看嗎?好不好看?

BJ Penn那本書我有啊,半本都是講stand up game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