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阿扁,在就職6周年那天去了探訪清潔沙灘的義工,講話時用了「罄竹難書」來讚賞義工的奉獻精神;之後教育部長為了保住總統的顏面,還要「夾硬」對這個成語做「全新註解」,說「罄竹難書」沒有褒貶之意,只是「用盡所有紙張都寫不完」的意思……
為了政治理由指鹿為馬,比一時用錯成語,其實遠為可恥。
◎
這令我想起來,香港的報章雜誌,尤其是那些大半本像購物catalog的潮流雜誌,早十年八年也很常亂用成語。
最令我「眼突」的一次是讀雜誌介紹某種電腦科技的歷史︰「……這種新技術,XX是始作俑者,然後再由XX步其後塵……」記得很清楚,兩個成語都沒有加上引號,顯然不是為了製造效果而故意為之。短短一句連續用錯兩次,可算奇觀。
其他的娛樂八卦雜誌,也有一輪很喜歡用「步其父/母後塵」來形容娛樂圈第二代。
還好,沒有用到重蹈覆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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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comments:
真的想問問,用"步其父/母後塵來形容娛樂圈第二代。"
問題出在哪?
及用重蹈覆轍的問題又在哪?
(只是不想自己也用錯了:D)
追問一句:殺禪出齊後,會出m set過嗎?就如"吸"系般
罄竹難書不是指惡行不計其數嗎?
p.s. 某日買了劉紹銘的舊時香港,其中新舊對比,可堪玩味。
p.s. 最驚重"滔"覆轍 :D
罄竹難書/始作俑者/步其後塵/重蹈覆轍,全部都帶貶意。罄竹難書尤其「指控嚴重」!
search一下就找得到古文出處。其一是舊唐書˙卷五十三˙李密傳:「罄南山之竹,書罪未窮;決東海之波,流惡難盡。」說的是「大名鼎鼎」的隋煬帝。
早兩個月係旺角陪女友shooping,波鞋店櫥窗貼左一頁雜誌,介紹一對棒球版adidas波鞋,大大隻字「棒球烈士必買!」
我唔知我有冇會錯意,不過印象中「烈士」係用黎形容死左既人…
呵呵!!
不買還可以,一買變烈士!!
求仁得仁呀!
仲有唔知幾時開始,隨處都興玩「食字」,將D成語(或其他詞語)玩到天花龍鳳,係過癮不過唔多唔少會有誤導成份。
最經典當然係一大堆3級片名,不過好多都唔係成語0黎0既:D
而家唔使三級片架喇,雜誌都大把啦~碧波呀、漏奶呀…好多好多…
說到"食字"此一文字用法,不論是成語與否,都感覺把中文字的魅力大大降低了,流落俗套,雖然,有人會說那是香港用字特色,但只計較其字音,妄顧字義,真的令人感覺把中文字本身的文化承傳抹殺了,中文字本身的組成方法是那麼高深的一門學問,讓古人看見了今人的用法,不知,會否感到無奈
應該都唔會感到無奈的,
古人都成日用d 通假字,
即係合法地使用錯別字。
XD (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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