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December 17, 2006

官vs民




也許,這是一次很好的機會讓我們反思:「政府」究竟是甚麼?我們需要一個怎樣的「政府」呢?

在電視上看見警察「清場」;看見官僚那張冷酷的臉;看見政府在這種關頭不單沒有任何猶豫,反而催促工人漏夜趕工,快快把鐘樓拆掉,製造「既定現實」……政府官僚暴露出的那種心態,就算不至於「與民為敵」,至少也是把市民定性為「對立者」。

多數市民一聽到要拆天星,心裡都自然有不同程度的不捨;我們的政府卻可以如此漠然。沒有主動提出過任何保留方案(怕反而引起關注,夜長夢多?)。對所有保存建議視而不見(以至刻意隱瞞?)。甚至天星碼頭最後一天服務,也沒有任何正式的告別儀式(除了要派警察維持秩序,因為有15萬人自發去告別)。分手之絕,狠心過薄情男甩掉女朋友。

一個政府的存在目的,本來就是作人民的「代理者」;一個政府的行為,假如無法正確傳達、實現人民的情感和意願,甚至存在巨大的落差,就是沒有發揮它應有的功能(或者簡單說,是失職)。
奇妙的是,我們的這個政府,面對這樣的情況,不單沒有自我反省或改變,反而趨向在官和民之間劃下一條對立的界線。

從23條到西九的所謂諮詢與推銷,這個政府完全沒有給人要廣泛/中立地吸納意見的感覺,而更像在進行一場敵我分明、搶奪民意的戰爭;心裡想得到的是勝利(無人反對,順利過關),多於真正的社會共識。這次天星,更完全把那種殺伐的冷酷嘴臉暴露了出來。

接下來還有油麻地警署,還有中環警署和域多利監獄建築群……經過這一「役」,民間團體的聲音更大了,議員也不敢再漫不經心,政府再要胡亂拆毀我們的記憶,將會困難得多。

可是我只是想:為甚麼每次都要一些人起來跟政府對抗,才能爭取些甚麼呢?
或者反過來說:我們的政府為甚麼總是在扮演人們對抗、戒備的對象呢?

近來常有人說「和諧社會」。說的主要是官與民之間的和諧。
當然,說的人心裡想的「和諧」,其實是:民要憋住氣,讓官做他們想做的事情。
可為甚麼人民要憋住氣呢?政府所應該做的事情,不就是人民希望它做的事情嗎?
說到底,政府本來就是為了人民而存在的啊。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這次事件,其實讓我覺得自己有責任。
不記得誰在議會上對議員說,重建計劃幾年前就有,又有咨詢又已通過,不要現在才來反對。

其實作為站在人民立場的政府,就算手續上通過了,看到市民如此反應,也該三思三思。

不過令我慚愧的是,我實在想不起當日重建計劃到底有沒有公開咨詢,我也沒有把握機會去提出反對聲音。事實上要遊行要靜坐,也應該那陣子去搞,現在讓兩把口的官再多一個口實。

喬靖夫 said...

達:不錯。這件事,大家都應該慚愧。

不過某些泛民議員的態度就很可惡,死都不肯承認當年「看漏眼」的錯誤,夾硬說「是因為幾年來民情有很大轉變」……

給人的感覺,是想在這事情上自保+乘機撈一把,多過真心想保存鐘樓。

Anonymous said...

government個字根解作"一條船"
政府如果唔係做緊人民所希望既野,而去同權貴富豪相勾結的話,不過係一部高壓機器吧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