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27, 2008

誰的恥辱?



「恥辱柱」(香港那座因悼念六四被改名為「國殤之柱」)的原作者,丹麥雕塑藝術家兼人權鬥士高志活(Jens Galschiot),欲來港在奧運聖火傳遞期間進行和平示威,結果被香港入境處強行原機遣返。

報導說當局押解這麼一個白髮蒼蒼的雕塑家,竟然還要出動一支荷槍實彈的機場特警。

-- 有一點要搞清楚:高志活跟他發起的「橙色運動」(The Color Orange),是藉北京奧運關注中國人權問題,跟藏獨毫無瓜葛。而改善人權也是中國申辦奧運時自行提出的承諾。

入境處對事件的回應竟然又是那一句:不評論個別個案。

(「不評論個別個案」這一句「萬能官腔」,近十年八年來被濫用的程度相當驚人,從律政檢控至康文署掃街都適用。

最初想到這花招的那個官員,必自以為非常聰明,但其實聽在市民的耳裡非常不好受——每個人每件事如果政府都只視為可以不評論的「個別個案」,那麼人民在政府眼中豈非不過是一堆統計數字?這是個多冷酷的政府?

偏偏香港的記者,一聽到這句官腔就會乖乖打住,從不逼問官員「為甚麼個別個案就不評論?」,也是奇事。)

入境處這句「個別個案」,特別蒼白無力。請問每天來港的無數外國旅客,有多少個會受高志活這樣的「招呼」?一年有多少個像他這樣high-profile的示威者來港?擺明是「特殊事件」,硬說是「個別個案」,這不是睜眼說的瞎話嗎?

高志活已經不是首次來港,上次的世貿會議也有來展覽他的作品。請問他上次在香港是否幹下了甚麼惡行,又或者逾期逗留之類,所以今次要拒絕他入境?

快點解釋吧——是真正的解釋,不是梁振英那些說了等於沒說的廢話。

說回高志活,他實在是個讓人敬佩的藝術家與行動家。世貿期間在維園欣賞到他的幾座精采作品,尤其這座「Survival Of The Fattest」,印象深刻。



他近年的新作名為「In the Name of God」,是一個懷孕少女被釘在十字架上,主題是批評基督教的極端原教旨主義,禁制青少年避孕和接受性教育的權利(特別是在非洲),造成包括愛滋病蔓延等重要問題。

由此可見,高志活的創作和人權運動的議題,根本並不侷限於針對某一國族或宣揚單一價值觀,而是關懷普世人類的福祉。他的藝術工作坊就名為「Art In Defense of Humanism」,胸懷廣博。

把一個這樣的人權藝術家,當作恐怖份子的同謀,惶恐地拒絕入境。這算是哪門子的「亞洲國際都會」?

4 comments:

黑太子。Alex said...

的確好荒謬

Anonymous said...

好羞家...

felix said...

亞洲國際都會黎講...

亞洲 - 話比大家知香港呢個城市响亞洲區內,

國際 - 代表這個地方在國際上"有點知名度"

都會 - 把境內所有地方都都市化(就黎沙頭角都有shopping mall架勒)

就係咁啫,"亞洲國際都會"無特別意思既,大家唔好誤會文化上或者其他層面上有咩涵意...係無既.

喬靖夫 said...

「都會 - 把境內所有地方都都市化(就黎沙頭角都有shopping mall架勒)」

呢個point中到呢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