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17, 2006

稿紙.咖啡



黃偉文上某電台節目,某個無知DJ請他示範即場填詞。
Wyman妙答︰「填詞呢樣o野就好似痾屎,比人睇住好難做個o番!<1>
深有同感。
一些小文章(例如這篇blog)、翻譯等等工作還可以;但創作,只要是跟認識的人共處一室,真是做不好。
集中創作時,連自己都要忘掉;房間裡有個人看著你,卻彷彿在經常提醒你的存在。

不過,不認識的人就例外,因為他們不是在「睇住」你。
所以有時在家寫得悶,偶爾要出去餐廳寫。

喜歡在餐廳寫,我覺得跟小時候看過的一集《幻海奇情》有關︰主角夏雨飾演一位潦倒作家,常常泡在燈光昏暗的咖啡廳寫稿。 <2>
於是自小深入我腦海的作家形象,就是要坐在西餐廳寫作,桌子上有一杯半涼的咖啡。
《2046》裡梁朝偉演的周慕雲,也有在金雀餐廳內寫小說的鏡頭。
當然,梁朝偉比夏雨,有形、浪漫了十倍。

關於我以前常用的寫作竇——中環太平行的Delifrance,在《黑闇首都》的後記有講過了。
那兒變成了飛髮舖Headquarters之後,頓失所依。
一向的Second Choice是在尖沙嘴Grand Hyatt地庫的另一家Delifrance,不料最近又消失了——這次是整個酒店拆卸。
幸好近來又找到一個合適的新竇。一樣是Delifrance(為免給仇家埋伏,不寫在哪兒了)。
可惜那裡有一大缺點,就是地方小得多,繁忙時間常找不到位子,即使坐下來,也不好意思寫太久,影響人家做生意。
因此,我出外寫作的時間比從前少得多了。


註 <1>︰ 對於Wyman的「痾屎論」,其實我有另一種詮釋︰「唔係一坐低就有o野出o既!」

註 <2>︰ 至於那集《幻海奇情》的情節是︰夏雨屢被退搞,憤怒莫名,於是設計謀殺那個長期ban他的編輯,就是把毒藥塗在退稿的回郵信封口上,讓那編輯去舔……結果成功了。(今天,這條橋不可能work︰因為電子投稿,再沒有「回郵信封」這回事了。)

17 comments:

袁建滔 said...

The Name of the Rose?
小說寫於八零年,電影拍於八六年。

Anonymous said...

上年暑假時女友時時來我家過夜,那時候寫作很痛苦,要不是夜半她入睡後偷偷下床寫作,就是趁她早上未起床才能寫作。
在我而言,被人看著自己創作就有如「野外露出」,真的不能接受!

Anonymous said...

其實唔好話寫作, 無論你做緊乜, 比你睇實, 都會覺得周身唔自在.

p.s 我試過在公立圖書館的自修室寫作, 氣氛都唔錯o架!

喬靖夫 said...

小朋友,根據我的經驗,公共自修室不是用來寫作的,也不是用來讀書的,是用來溝女的!:D

Anonymous said...

喬大哥此言相信是出自經驗吧!(hohoho...)
不過在溫書室行文感覺還真不錯.

Anonymous said...

我常常都在街上等人時,思考站在旁邊的陌生人的對話,有時會剌激到自已的靈感,想到一些我從來沒有留意的事。

Anonymous said...

自修室真係溫到書架,因為屋企太多誘惑喇!
不過係考試季節要排長龍入去,可以見到好多人擔住飛煙泡女。
最唔抵得係d人一坐低就簽紙出去外面吹水/泡女!

Ricky said...

《花樣年華》中周慕雲跟蘇麗珍在租的房間和酒店裡寫稿的兩段戲,也很有一些氣氛和詩意。
但都是處於靜室之中,所以喬兄我總是有點好奇:其實在外頭寫作環境會不會太吵?而且始終有人行來行去,都會影響集中力……

夏雨的例子我想都是很多小作者的心聲。不過相信只是出現於戲劇內,很少作者會把這種心聲化為如此怨恨吧——在我覺得,口誅筆伐的對抗已經是文人所能做到的極限﹗

Anonymous said...

看過喬老大的小說,你敢定斷他是「文」人嗎?
他在文句間殺人比任何武夫更狠呢! 哈哈…

Ricky said...

哈哈,喬老大當然是個不簡單的「文」人。

我還懷疑他維持每卷小說都寫這許多暴力殺人場面,寫作房裡一定貼滿在報社工作時留下的「兇殺案」新聞彩圖,以作為寫作時的靈感和養份……(像一些連環殺人狂的做法)嘿嘿﹗

以前上網,去過一個叫「停屍間」的網址,內裡真有許多駭人的殺人圖片:包括有個瘋子把自己的臉皮「監生」撕掉;有個女人說是犯了通姦罪,被村民用一枝長木樁自女人的口部直插入陰道口再穿出,木樁底部則釘在地上,把整個女人像釘十字架般垂直穿起;還有吊頸、近距離被鎗械射擊、斬首、被坦克車輾成肉醬以及其他殘忍兇殺案等等……雖然事隔好耐,但都仍然有印象,可見這些圖片的威力。

當然《殺禪》和《吸血鬼》的更加到肉,因為書中的人物還會走動自如,比這些圖片中的還要活生生﹗﹗

喬靖夫 said...

喂喂,說笑吧?

把我說成好像《Seven》裡的那個John Doe!:D

Ricky said...

喬兄好像還沒有宗教信仰,所以John Doe又好像不太適合您……嗯,要想想別個更適合的(笑)

看多了您的小說,突然想到,其實每個人都有其「殺人之道」——John Doe的「殺人之道」是因為強大的宗教理念;喬老大的「殺人之道」是為著貫徹其暴力血腥小說的風格;「大樹堂」的「殺人之道」是為了活得更好;現在的鐵爪,其「殺人之道」則只為復仇﹗

他們都是有信念和動機的瘋子(喬老大千萬別揍我,我還沒有說完,您的「瘋」只是因為創造了更多的瘋子,哈哈)﹗﹗

Anonymous said...

拜諾恩獵殺吸血鬼的原因更是玄之又玄,不是為了什麼,只是天性! 與我家的貓女波波一樣!

北京威廉 said...

我前些日子在英國的時侯,多數是在一家小酒吧裡吃吃喝喝寫寫,周圍都是外國人,沒人看得懂我在寫些甚麼。十分享受箇中樂趣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唔知大家會唔會係車上寫文,我好多時都會,以前改周杰倫既歌詞時都係車上面改,依家就呢參加圖書館個徵文比賽,我試過在家中,不過太多誘惑,圖書館個自修室又長期冇位,果日搭車竟然可以寫得出

喬靖夫 said...

好似《8 Mile》裡面,Emniem係巴士上作詞?
好難wo……

Anonymous said...

唔知點解,我改周杰倫既歌詞九成都係車上改,以前果篇野雞獎作品仲厲害,一半係車上寫,一半返parttime時寫,有時真係好難明,坐定定寫唔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