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14, 2008

兄妹

英國最近發生一件令人驚訝的奇情事件:一對龍鳳雙胞胎兄妹,一出生就分別給兩個家庭領養,從來不知道自己在世上還有一個雙胞的親人;兩人成長後竟又巧合相識,初次見面便覺得互相有一股奇異的吸引力,很自然墮入熱戀,繼而結成夫婦。婚後偶然才得知彼此的血緣關係,尤如晴天霹靂,而法院也判兩人的婚姻無效。

一對這樣的兄妹,究竟他們還有沒有權利繼續相愛?

亂倫,是人類社會其中一種最嚴厲的道德禁忌。
顯而易見,這古老禁忌的由來,首要是為了杜絕近親生育,避免產生不健康的下一代,導致整個族群的遺傳因子劣化(從前有的社會更嚴格,連相同姓氏或同村通婚也不容許,也是避免血統接近的男女成婚生育)。

可是現在有了避孕、墮胎以至絕育等方法。假如這對兄妹決定不生兒育女,甚至極端一點,其中一方接受了絕育手術,那完全可以避免上面講的「遺傳劣化」問題。

再深一層想:今天即使是具有遺傳性殘障或疾病的人,我們並沒有權力阻止他們結婚甚至生育,那麼只以「可能生出不正常下一代」作為阻止這對兄妹相愛的理由,其實並不是像我們表面想那麼站得住腳。

當然,禁止亂倫的意義,並不單純是為了防止近親繁殖的生物理由,也具有重大的社會理由。以中文的「亂倫」一詞看,顧名思義是指破壞、毀亂了家庭社會的倫常關係。這種行為對整個族群/社會的秩序和家庭結構造成危害,禁止是理所當然的。

可是當套用到這個特別的個案裡,又會發覺並不是毫無可議之處。

這對兄妹自出生就分開了,在連養父母都完全不知情之下,在兩個家庭中長年各自生活,一直到相識、相戀、結婚,也都一直不知道這個血緣關係。可以說,兩人兄妹的倫常關係,從來沒有在他們之間存在過(當然也不曾存在於他們身邊任何人)。

那麼矛盾就出現了:從來不存在的東西,也就無從破壞。
如果「倫」是指固有的家庭/社會關係,「亂倫」則是破壞了這種固有關係,若從這層面來看,他們這段愛情算不算是亂倫?似乎他們之間並無「倫」可亂。

當然,這也很自然導向另一重反駁:他們雖然以前不知道是兄妹,但是現在已經知道了,所以之後如果繼續相愛,那就確實是亂倫。

這在道理上,難以挑戰;但感情上,我會覺得有點冷酷。
愛情,畢竟不是一種動之以理就可以隨時「關掉」的東西。特別在這事件上,雙方誰都沒有變心,也沒有做錯任何事情,別人卻突然告訴他們不許再相愛。

但是就算只從感情的角度看,已經明知對方是親生的兄長/妹妹,即使繼續一起,恐怕亦無法像以往般坦誠無礙地去愛對方。
個人的思想,是由許多家庭和社會觀念長期塑造成型的,並不是靠感情就可以輕易超脫這些既成的觀念。

說到這裡,其實我也沒有甚麼結論。
也不必有結論。因為再看報紙,原來已經有了答案:他們已經決定不會再在一起。
理由,我猜應該還是無法踰越信仰或道德的關口吧。
其實不是很令人意外的決定。現實,不是韓劇,沒有那麼淒美的。

有關的新聞看這裡

5 comments:

xiao zhu said...

日前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,那種無奈感真的無法形容。現在再看結果,如你所說,不是韓劇,不是靠感情就可以輕易超脫這些既成的觀念,連他們自己都不能衝破的話,那就甚麼都不用說了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對佢地最後既決定好失望同無奈......

zuzan said...

要二人決定不再相愛,難得很呢~
最後我覺得二人又會心中有所牽掛,再愛其他人都不能,那何苦呢。事實上我也認為不生育也就可以啦,只要真心相愛,總能找到相處的方法...無奈世界上總有很多禁忌要讓人受苦。

Anonymous said...

他們對傳媒說不再相愛也是因為愛對方才這樣說
他們等事情冷下來再找個地方,,私奔
愛情是難度需要考慮每一個人的意見嗎
這些事恐怕,由他們自己決定吧
祝他們幸福

喬靖夫 said...

我猜想,他們的這個決定,最大可能是宗教理由。

上面回應的朋友似乎都傾向覺得,他們應該繼續一起啊……寫這篇文時,還有少許擔心會給人罵我變態呢……